1. 系泊航行試驗
系泊試驗與航行試驗的根本區(qū)別是一個是靜態(tài)的而另一個是動態(tài)的,,系泊試驗通常是在碼頭或者是錨泊狀態(tài)下,,在船舶不對水移動的情況下對船上裝備進行試驗,而航行試驗則是將船舶航行到水域里,,對船舶進行真實的航行狀態(tài)下的試驗,一般情況下,,這兩種試驗對船舶而言都是必須的,。
2. 系泊航行試驗是什么意思
21世紀是海洋的世紀,人類對于海洋的開發(fā)利用越來越頻繁,,各行各業(yè)對海圖的需求量也越來越大,,航海圖廣泛應用于軍事、經濟,、科研和政治等領域,,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01
在國防事業(yè)上有哪些用途?
在軍事上,,海圖是各級指揮機關研究海區(qū)特點,,制定訓練、作戰(zhàn)計劃和組織指揮合成軍隊登陸與抗登陸作戰(zhàn)的重要依據,,是艦船航行,、訓練,、作戰(zhàn)的重要資料。
海軍的一切訓練,、作戰(zhàn)任務和各種海上活動都離不開海圖,,領導機關制定作戰(zhàn)計劃、艦艇部隊在海上執(zhí)行任務,、海上軍事工程和設施施工,、構建數字海洋和海戰(zhàn)場環(huán)境都離不開海圖。
因此,,海圖在國防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02
在國民經濟建設上有哪些用途?
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發(fā)展海上交通,、開展國際貿易、開采海洋資源,、實施海洋工程施工,、進行海上捕撈與養(yǎng)殖等都離不開海圖,海圖已經成為促進各國政治,、經濟,、文化交流不可缺少的工具。
03
在科學研究上有哪些用途,?
在科學研究中,,科學工作者探索海洋奧秘、研究海洋情況,,也都需要海圖,。
具體來說,海圖是研究海洋地理和海洋地質等自然現象變化規(guī)律的重要資料,,如利用海洋重力圖的數據,可以確定海底地殼各種巖層質量分布的不均勻性,;
海圖是歷史研究,,尤其是航海史和地名演變研究的重要資料;
海圖是海洋及相關學科研究的海圖制圖的科學作品,,也是精神文明教育的材料,。
3. 系泊航行試驗大綱
船舶在營運期間,只有兩種狀態(tài),,一種是航行,,一種是停泊。停泊又有兩種,,一種叫錨泊,,一種叫系泊,。
錨就是船舶錨泊設備的主要部件(其他錨泊設備有錨鏈、止鏈器,、錨鏈管,、纜索卷車等),是船上的重要航海設備,。錨因其特殊的設計,,具有抓力大、入土性能好,、適應多種底質和便于收藏的特點,。船舶通過拋錨(俗稱“下錨”)動作,可以“抓住”水底的泥灘,、沙石或者因錨自身的重量而產生向下的重力以及在水中的阻力,,使船舶在錨泊狀態(tài)下,在水流,、風和波浪等外力影響中依然能夠安全停泊而不發(fā)生嚴重的漂移(如果發(fā)生漂移,,行話上叫做“走錨”)。
船舶拋錨有很多種方式,,根據具體的天氣,、海況和營運需要來選擇。應用較多的是船首拋錨,。船首可以拋單錨,,也可以拋雙錨。也有舷側拋錨,,分為一字錨,、八字錨等等。
明白了嗎,?
4. 系泊航行試驗大綱誰來制定?
船舶試航作業(yè)分為兩個階段,,系泊試驗和航行試驗,試驗檢驗的內容不同,,試驗的地點和目的不同,,還有試驗時間差異。
系泊試驗,,指船舶靠在碼頭進行測試,,以驗證船舶是否具備航行試驗的條件;航行試驗,,指船舶在試航水域航行中進行更加全面的測試,。
5. 系泊航行試驗規(guī)程 慣性
海上試驗,以航母為例:
海上試驗是在航母全系統(tǒng)完成系泊試驗并達到設計要求之后進行的,。因此,,003航母完成建造,、舾裝并經過所有設備及系統(tǒng)的系泊試驗達到設計指標之后,就要適時的進行海上動態(tài)測試和鑒定,。航母的海上試驗由海軍專門的作戰(zhàn)試驗與鑒定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按照海上試驗大綱安排多個航次,對所有設備及系統(tǒng)進行反復多次的測試,。比如,,水上各種速度的測試,方向舵在不同速度時的舵效測試,,各種速度停車慣性測試和倒車慣性測試等等,。雷達使用測試,聲吶在不同深度環(huán)境條件下的探測距離測試,,武器裝備和控制系統(tǒng)的測試,,航管系統(tǒng)、通信和指揮系統(tǒng)測試,,航母艦載機升降系統(tǒng)和起飛攔阻系統(tǒng)測試等等,。
6. 系泊航行試驗 標準
輪渡:如降雨量大到影響上海輪渡駕駛員的視線,船舶將暫時停航,,等視線恢復再行船,。風力達到七級時,船舶必須采取停航措施,,同時關閉門窗,、加帶“太平纜”和“太平鋼纜”,兩船并靠的外檔船舶系帶妥隔綁纜,,確保航行和系泊安全,。
7. 系泊航行試驗費與什么有關
船舶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船舶證書,有關文件資料,船員及配備,救生設備,消防設備,事故預防,一般安全設施,報警設備,貨物積載及裝卸設備,載重線要求,系泊設施,推進和輔助機械,航行設備,無線電設備,防污染設備,船員崗位職責和實際操作能力等.多長時間檢查一次:經海事主管機關安全檢查過的中國籍船,和經過"東京備忘錄"國家檢查過的外國籍船,一般6個月內不再檢查.但是下列船不受6個月限制:國際航行的客,滾,散,油,氣,散化船;新發(fā)現存在缺陷的船;發(fā)生重大事故的船;被舉報的船;主管機關指定需要檢查的船.CAPTAIN WANG
8. 系泊航行試驗規(guī)程 測速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游艇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和財產安全,,防治游艇污染水域環(huán)境,促進游艇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根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環(huán)境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內游艇航行、停泊等活動的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所稱游艇,,是指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覽觀光、休閑娛樂等活動的具備機械推進動力裝置的船舶,。
本規(guī)定所稱游艇俱樂部,,是指為加入游艇俱樂部的會員提供游艇保管及使用服務的依法成立的組織,。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統(tǒng)一實施全國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環(huán)境的監(jiān)督管理。
各級海事管理機構依照職責,,具體負責轄區(qū)內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環(huán)境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檢驗、登記
第四條
游艇應當經船舶檢驗機構按照交通運輸部批準或者認可的游艇檢驗規(guī)定和規(guī)范進行檢驗,,并取得相應的船舶檢驗證書后方可使用,。
第五條
游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船舶檢驗機構申請附加檢驗:
(一)發(fā)生事故,,影響游艇適航性能的,;
(二)改變游艇檢驗證書所限定類別的;
(三)船舶檢驗機構簽發(fā)的證書失效的,;
(四)游艇所有人變更,、船名變更或者船籍港變更的;
(五)游艇結構或者重要的安全,、防污染設施,、設備發(fā)生改變的。
第六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航行,、停泊的游艇,,應當取得船舶國籍證書。未持有船舶國籍證書的游艇,,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航行,、停泊。
申請辦理船舶國籍登記,,游艇所有人應當持有船舶檢驗證書和所有權證書,,由海事管理機構審核后頒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國籍證書》。
長度小于5米的游艇的國籍登記,,參照前款的規(guī)定辦理,。
第三章 游艇操作人員培訓、考試和發(fā)證
第七條
游艇操作人員應當經過專門的培訓,、考試,,具備與駕駛的游艇、航行的水域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掌握水上消防,、救生和應急反應的基本要求,取得海事管理機構頒發(fā)的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人員不得駕駛游艇,。
第八條
申請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未滿60周歲,;
(二)視力,、色覺,、聽力、口頭表達,、肢體健康等符合航行安全的要求,;
(三)通過規(guī)定的游艇操作人員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第九條
申請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應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授權的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考試。
申請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應到培訓或者考試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機構辦理,,并提交申請書以及證明其符合發(fā)證條件的有關材料。
經過海事管理機構審核符合發(fā)證條件的,,發(fā)給有效期為5年的相應類別的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第十條
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類別分為海上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和內河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第十一條
持有海船,、內河船舶的船長,、駕駛員適任證書或者引航員適任證書的人員,按照游艇操作人員考試大綱的規(guī)定,,通過相應的實際操作培訓,,可以分別取得海上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和內河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第十二條
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有效期不足6個月時,,持證人應當向原發(fā)證海事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換證手續(xù),。符合換證條件中有關要求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給予換發(fā)同類別的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丟失或者損壞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補發(fā)。
第十三條
依法設立的從事游艇操作人員培訓的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條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船員培訓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批準,。
第四章 航行,、停泊
第十四條
游艇在開航之前,游艇操作人員應當做好安全檢查,,確保游艇適航,。
第十五條
游艇應當隨船攜帶有關船舶證書、文書及必備的航行資料,,并做好航行等相關記錄,。
游艇應當隨船攜帶可與當地海事管理機構、游艇俱樂部進行通信的無線電通信工具,并確保與岸基有效溝通,。
游艇操作人員駕駛游艇時應當攜帶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第十六條
游艇應當按照《船舶簽證管理規(guī)則》的規(guī)定,,辦理為期12個月的定期簽證,。
第十七條
游艇應當在其檢驗證書所確定的適航范圍內航行。
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樂部在第一次出航前,,應當將游艇的航行水域向當地海事管理機構備案,。游艇每一次航行時,如果航行水域超出備案范圍,,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樂部應當在游艇出航前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船名,、航行計劃、游艇操作人員或者乘員的名單,、應急聯(lián)系方式,。
第十八條
游艇航行時,除應當遵守避碰規(guī)則和當地海事管理機構發(fā)布的特別航行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游艇應當避免在惡劣天氣以及其他危及航行安全的情況下航行,;
(二)游艇應當避免在船舶定線制水域、主航道,、錨地,、養(yǎng)殖區(qū)、渡口附近水域以及交通密集區(qū)及其他交通管制水域航行,,確需進入上述水域航行的,,應當聽從海事管理機構的指揮,并遵守限速規(guī)定,;游艇不得在禁航區(qū),、安全作業(yè)區(qū)航行;
(三)不具備號燈及其他夜航條件的游艇不得夜航,;
(四)游艇不得超過核定乘員航行,。
第十九條
游艇操作人員不得酒后駕駛、疲勞駕駛,。
第二十條
游艇應當在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專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點停泊,。
游艇的專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點,應當符合游艇安全靠泊,、避風以及便利人員安全登離的要求,。
游艇停泊的專用水域屬于港口水域的,應當符合有關港口規(guī)劃,。
第二十一條
游艇在航行中的臨時性停泊,,應當選擇不妨礙其他船舶航行、停泊、作業(yè)的水域,。不得在主航道,、錨地、禁航區(qū),、安全作業(yè)區(qū),、渡口附近以及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禁止停泊的水域內停泊。
第二十二條
在港口水域內建設游艇停泊碼頭,、防波堤,、系泊設施的,應當按照《港口法》的規(guī)定申請辦理相應許可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
航行國際航線的游艇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船舶進出口岸的規(guī)定辦理進出口岸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
游艇不得違反有關防治船舶污染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向水域排放油類物質,、生活污水、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游艇應當配備必要的污油水回收裝置,、垃圾儲集容器,并正確使用,。
游艇產生的廢棄蓄電池等廢棄物,、油類物質、生活垃圾應當送交岸上接收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五條
游艇的安全和防污染由游艇所有人負責。游艇所有人應當負責游艇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yǎng),,確保游艇處于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保證游艇航行,、停泊以及游艇上人員的安全,。
委托游艇俱樂部保管的游艇,游艇所有人應當與游艇俱樂部簽訂協(xié)議,,明確雙方在游艇航行,、停泊安全以及游艇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及安全與防污染管理方面的責任,。
游艇俱樂部應當按照海事管理機構的規(guī)定及其與游艇所有人的約定,,承擔游艇的安全和防污染責任。
第二十六條
游艇俱樂部應當具備法人資格,,并具備下列安全和防污染能力:
(一)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專職管理人員;
(二)具有相應的游艇安全停泊水域,配備保障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的設施,,配備水上安全通信設施,、設備;
(三)具有為游艇進行日常檢修,、維護,、保養(yǎng)的設施和能力;
(四)具有回收游艇廢棄物,、殘油和垃圾的能力;
(五)具有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具備相應的應急救助能力,。
第二十七條
游艇俱樂部依法注冊后,應當報所在地直屬海事局或者省級地方海事局備案,。
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局或者省級地方海事局對備案的游艇俱樂部的安全和防污染能力應當進行核查,。具備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能力的,予以備案公布,。
第二十八條
游艇俱樂部應當對其會員和管理的游艇承擔下列安全義務:
(一)對游艇操作人員和乘員開展游艇安全,、防治污染環(huán)境知識和應急反應的宣傳、培訓和教育,;
(二)督促游艇操作人員和乘員遵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規(guī)定,,落實相應的措施;
(三)保障停泊水域或者停泊點的游艇的安全,;
(四)核查游艇,、游艇操作人員的持證情況,保證出航游艇,、游艇操作人員持有相應有效證書,;
(五)向游艇提供航行所需的氣象、水文情況和海事管理機構發(fā)布的航行通(警)告等信息服務,;遇有惡劣氣候條件等不適合出航的情況或者海事管理機構禁止出航的警示時,,應當制止游艇出航并通知已經出航的游艇返航;
(六)掌握游艇的每次出航,、返航以及乘員情況,,并做好記錄備查;
(七)保持與游艇,、海事管理機構之間的通信暢通,;
(八)按照向海事管理機構備案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內部管理的應急演練和游艇成員參加的應急演習,。
第二十九條
游艇必須在明顯位置標明水上搜救專用電話號碼,、當地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水上安全頻道和使用須知等內容。
第三十條
游艇遇險或者發(fā)生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游艇操作人員及其他乘員,、游艇俱樂部以及發(fā)現險情或者事故的船舶、人員應當立即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游艇俱樂部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救援到達之前,游艇上的人員應當盡力自救,。
游艇操作人員及其他乘員對在航行,、停泊時發(fā)現的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求救信息或者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需要施救的,在不嚴重危及游艇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游艇應當盡力救助水上遇險的人員,。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海事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對游艇、游艇俱樂部和游艇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實施監(jiān)督檢查,。游艇俱樂部和游艇所有人應當配合,,對發(fā)現的安全缺陷和隱患,應當及時進行整改,、消除,。
第三十二條
海事管理機構發(fā)現游艇違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環(huán)境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責令游艇立即糾正,;未按照要求糾正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海事管理機構可以責令游艇臨時停航、改航,、駛向指定地點,、強制拖離、禁止進出港,。
第三十三條
海事管理機構發(fā)現游艇俱樂部不再具備安全和防治污染能力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未按照要求整改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將其從備案公布的游艇俱樂部名錄中刪除,。
第三十四條
海事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實施監(jiān)督檢查,應當出示執(zhí)法證件,,表明身份,。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員培訓許可擅自從事游艇操作人員培訓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還應當沒收違法所得,。
第三十六條
游艇操作人員培訓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暫扣培訓許可證6個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銷的處罰:
(一)不按照本規(guī)定要求和游艇操作人員培訓綱要進行培訓,或者擅自降低培訓標準,;
(二)培訓質量低下,,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規(guī)定,,在海上航行的游艇未持有合格的檢驗證書,、登記證書和必備的航行資料的,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海事管理機構有權責令其停止航行,;對游艇操作人員,可以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并扣留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3至12個月,。
違反本規(guī)定,在內河航行的游艇未持有合格的檢驗證書,、登記證書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航行,拒不停止的,,暫扣游艇,;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規(guī)定,,游艇操作人員操作游艇時未攜帶合格的適任證書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可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游艇操作人員持有的適任證書是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吊銷該適任證書,,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
違反本規(guī)定,,游艇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在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專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點停泊,或者臨時停泊的水域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要求,;
(二)游艇的航行水域超出備案范圍,,而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樂部未在游艇出航前將船名、航行計劃,、游艇操作人員或者乘員的名單,、應急聯(lián)系方式等向海事管理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
其他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處罰,。
第四十二條
海事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游艇從事營業(yè)性運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營運船舶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船舶檢驗,、登記和船舶營運許可等手續(xù)。
第四十四條
游艇應當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交納相應的船舶稅費和規(guī)費,。
第四十五條
乘員定額12人以上的游艇,按照客船進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
第四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9. 系泊航行試驗 后續(xù)船
鋼材預處理,、船體零件加工、部件裝配焊接,、分段裝配焊接,、船臺裝配焊接、對船體進行密閉性試驗,、船舶下水,、碼頭安裝(設備和系統(tǒng)的安裝)、系泊試驗和航行試驗,、交付訂貨方使用,。
部件裝配焊接:又稱小合攏。將加工后的鋼板或型鋼組合成板列,、T 型材,、肋骨框架或船首尾柱等部件的過程,均在車間內裝焊平臺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