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光亮(1834-1898),,字霽軒,名家霽,,廣東英德黎溪松崗村人,,清末英德籍最后一位朝廷命官。 咸豐元年(1851年),,十七歲的吳光亮投軍,,自愿效力江西贛標中營。因作戰(zhàn)有功,,主將遮拉布認為他有軍事才能,,令他招募壯士,另行組軍,,命名飛虎軍,。飛虎軍在江西、浙江,、福建和廣東等地鎮(zhèn)壓過太平天國農(nóng)民起義軍,。 吳一生戎馬。咸豐九年(1859年),,授守備軍銜,,次年升都司。 同治元年(1862年),,升游擊,;二年,升副將加總兵銜,,署理福建順昌鎮(zhèn)協(xié),;四年,以總兵銜留福建補用,;五年,,署理福建建寧鎮(zhèn),同年十一月補授福建南澳鎮(zhèn),,賞給三代二品封典,;十一年,因父親去世,,請假回鄉(xiāng)守喪,。 十三年,奉命渡臺灣,,統(tǒng)領全臺軍務,,督辦“開山撫番”之事。當時,,臺灣前后山的土著山民尚未開化,,與客籍漢族居民關(guān)系不和,。吳光亮到臺后,寬嚴相濟,,令其弟光忠率軍攻破土著山寨,,擒獲其首領,凡脅從者全部釋放,,并設宴款待,,又贈給炊具,傳授烹飪技術(shù),。同時,,指導山民開墾荒蕪,教會耕田織布,。 又用土著通俗語言將“禮義廉恥,,孝悌忠信”八綱的儒學思想編成《撫番書》,聘請教師,,開辦學塾,,動員土著學齡兒童學習,選擇保送優(yōu)秀青少年參加考試,,有考入縣以上就讀的生員。他安撫土著有方,,使土著在生產(chǎn),、生活、文化教育等方面受益不淺,,化解了土客籍居民的矛盾,,使土著感德歸化。 光緒元年(1875年),,吳光亮被朝廷列入記名提督,;二年,補授福建福寧鎮(zhèn),;三年,,調(diào)補福建臺灣鎮(zhèn);四年,,賞穿黃馬褂,;十年,署理漳州鎮(zhèn),;十三年,,三任臺灣鎮(zhèn);十九年,,調(diào)浙江統(tǒng)領軍營,。 二十一年,,61歲的吳光亮奉命第四次駐防臺灣,此時,,清廷與日本簽訂了“馬關(guān)條約”,,把臺灣地區(qū)、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臺灣軍民對朝廷屈膝求和政策不滿,,堅持愛國守土。 吳光亮在新竹,、苗栗部署未完,,即與進犯的日軍在鳳山橋交戰(zhàn),把日軍打退,。清廷下諭停止抵抗,,斷絕糧械供應。在極端困難條件下,,吳光亮與弟弟光忠及全體將士退往臺南,、大港口等處,繼續(xù)抗擊日軍,,日軍懸賞五萬金捉拿他而未得逞,。吳光亮守土數(shù)月,由于沒有援兵,,糧械殆盡,,被迫乘搭英國船舶撤離臺灣地區(qū)回到大陸,因此憂憤成疾,,告假回鄉(xiāng)養(yǎng)老,。 吳光亮是咸豐、同治間名將,,多次得到皇上賞賜,,曾誥授“建威將軍”、“誠勇巴圖魯”名號,,賜克食,,賞武金,御筆“梅花”,、“福祿壽”等條幅,。 他聲名顯赫,卻持節(jié)高尚,,不樂逢迎,,在官場中不受污染,他常對人說:“子孫不肖我,,要錢做什么,;子孫肖過我,,要錢做什么?”他將一生的積蓄用于桑梓的建設,改建松崗村全村房舍,,在村東側(cè)修建一座頗具規(guī)模的東書房(后為松崗小學,,近年改為光亮小學),在黎洞圩建造表忠祠,、公和社學(后改為黎溪中心小學),,在黎洞坑口下角建文塔,在皇城口建義冢,。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九月,,吳光亮在家病逝,享壽64歲,,葬于黎溪串珠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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